辅警考试:2018广东博罗县公安局招聘协管员77人公告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建设,增加公安机关辅助执法力量,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决议,博罗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7名协管员,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管理,购买服务的期限为3年,协助公安局相关警种执法执勤。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类别和人数。
1类岗位:县看守所留置专区警务辅助人员20名,男。
2类岗位:公安协管员42名,男。
3类岗位:交警大队交通智能指挥中心协管员10名,其中男6名,女4名。
4类岗位:交警大队特勤协管员5名,男。
三、招聘对象要求。
报考上述四个岗位,要求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1988年11月1日至2000年12月1日之间出生),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本县户籍人员优先,退役军人优先;正在我县从事辅助公安工作岗位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政治上坚定可靠,品行端正,清正廉洁,热爱公安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体能良好、双眼视力4.8以上。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及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力。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考1类岗位要求要有监管场所相关工作经历。
6.报考2类、3类岗位男要求身高165cm以上;报考4类岗位要求身高172cm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符合聘用相关规定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已在本县公安机关、镇府(管委会)聘用工作的协管员、联防队员(公安机关书面证明经审核同意报考的除外)。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犯罪记录的;被处治安拘留等处罚的;有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过、未查清的。
8.有信用不良记录、经查证诚信不端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公安协管人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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