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公安机关2018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一、招聘人数
门源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不占编制)58名,其中文职辅警13名(性别不限);勤务辅警45名(男性40名、女性5名)。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公安事业,为人正直,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门源县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7日)。
3、年龄18至35周岁之间(1982年10月7日至2000年10月7日期间出生)。
4、应聘勤务辅警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应聘文职辅警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无斜视、无口吃、非色弱、色盲,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0,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
6、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招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并在报名表中注明。
7、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行政拘留)、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解聘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8日8:30至10月18日17:30 (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事项
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门源县公安机关2018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正反面打印一份),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蓝色背景),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类职位。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门源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新城区公安局三楼)。
八、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门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试内容及比例
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结束后, 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体能测试合格后进入面试,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县公安机关辅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实际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县公安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研究确定聘用人数。
十、未尽事宜由门源县公安机关辅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注:《门源县公安机关2018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咨询电话:县公安局:09708612039 1560970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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