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京考招警考试行测:言 语文章阅读中的公文知识
一、文种判定题
(一)了解公文类型
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重大事项
(二)京考中常出的文种判定题
公文类型共计15种,而在这15种中,常考查的是前五种:1.通知是各种党和政府的部门、机关、单位向下级机关、部门、单位或工作人员传达上级指示,要求做什么事情时,所常使用的一种公文样式,在公文中若是出现“必须、各地要、要按照”等字眼可以判定为此文种为通知,在2015年曾考过一次;2.批复是针对请示的内容,作出明确的答复,即同意或不同意。如不同意要尽量写明理由,以便下级机关接受。若是公文中出现“同意”字眼等即为批复;3.意见是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一般在文中会出现“现提出如下意见”,在2016年曾考过一次;4.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请示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必须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行文、请示的问题必须是自己无权作出决定和处理的、必须是为了向上级请求批准,符合如上三个条件即可称之为请示。5.函是指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函是一种平行文,不能用于上下级机关,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