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5人公告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等学校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6.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报名和考试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6月6日,每天上午8:4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广东法官(培训)学院,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号悦华大厦
3.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网上下载),并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录入测试和面询:我院按上述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现场进行录入测试和面询。
5.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主要考察书记员岗位所必需的相关素质和能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和考核
体检合格的,进行为期2-3周的培训,培训的内容重点是思想作风、速录技能、书记员工作的相关知识。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包括思想品德、态度作风和打字速度,其中打字速度每分钟不得低于80个字。
四、录用
考核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福利待遇
按合同约定领取工资薪酬,单位缴纳“五险一金”,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等相关福利,享受年休假、出差补助等相关规定的补贴。
咨询电话:020-85110601,6262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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