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周口鹿邑县招录第 五批辅警公告(123人)
原则上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不低于3:1,按报考岗位为序列,根据岗位空缺进行招录。报名人数不足时,按比例进行核减。
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鹿邑县户籍。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9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男性身高170cm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函授和自考取得的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身体无缺陷、残疾、无纹身、具备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五)女性身高162cm以上,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普通话标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使用办公软件。身体无缺陷、无残疾、无纹身、具备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六)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校类毕业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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