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招聘公安部门地方事业编人员公告(133人)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数量
1、A岗共计招录127人,其中男性124人,女性3人。
2、B岗共计招录6人,男女不限。
(二)报考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招聘条件
A岗:
1、年满18周岁及以上,男性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期间出生),女性28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
2、男性限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女性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户籍和族别不限;
4、少数民族必须掌握国家通用语言;
5、能够熟练书写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B岗(文秘岗):
1、年满22周岁及以上,男性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期间出生),女性33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
2、男、女性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新闻类;
3、户籍和族别不限;
4、少数民族必须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汉语言等级考试6级以上;
5、能够熟练书写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在职辅警可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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