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海省人民法院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司法辅助人员藏汉双语能力和体能测评的通知
根据《青海省2018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公告》,报考藏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需进行藏汉双语测试,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需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藏汉双语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时间及地点: 2018年8月1日上午9:00-12:00,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资格复审表及黑色签字笔,于2018年8月1日上午8:30前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532办公室报到。
(三)未按时到场参加藏汉双语测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参加藏汉双语测试不允许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严格遵守考场秩序,听从指挥。
(四)双语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二、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布的体能测评项目进行测评。鉴于我省属高海拔地区,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将体能测评1000米长跑标准放宽≤4′50″,800米长跑标准放宽至≤4′45″,其他体能测评标准不变。
(一)时间及地点: 2018年8月6日上午8:30开始,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建新巷22号,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
(二)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资格复审表,着运动服、运动鞋 ,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凡未按时到达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如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生在测评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评(如受伤等,或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考生需下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承诺书》,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签字后,在报到时交现场工作人员。
(五)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该职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联系电话:0971-6165203
附件:1.2018年青海省人民法院考录主任科员以下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藏汉双语测试考生名单
2.2018年青海省人民法院考录主任科员以下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体能测评考生名单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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