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晴隆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程序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03日至2017年11月0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反映情况要求内容具体、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凡恶意诬告导致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电话: 0859-761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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