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招聘辅警3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治安管控力度,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强化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发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公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警务辅助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为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有执法资格。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计算机应用与维护,文职辅警,名额2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18-35周岁,大专及以上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相关专业。
2、文秘及宣传,文职辅警,名额4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2名女性,18-35周岁,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3、后勤,文职辅警,名额2名,女性,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18-32周岁,有后勤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
4、勤务岗位,勤务辅警,24名,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人员(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公安院校毕业生可放宽至中专学历),男性,18-32周岁,学历或专业条件不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法律类、外语类相关专业人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在职公安民警配偶,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已就业或未就业人员均可报考(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公安院校毕业生可放宽至中专学历)。201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须出具学校相关证明材料。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单位盖鲜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2、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在职公安民警配偶,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专门技能的人员。
3、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身高、体重等招聘条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公安工作,自愿从事辅警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肢体健全,女性身高要求158cm、男性身高要求170cm以上;体重原则上不能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公共安全活动的;
(5)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8年12 月19日9时至2018 年12月27日17时,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彭山区公安分局四楼政治处,联系电话:37620958;13990358707
(四)报名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及本人签字的复印件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及3张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退伍军人还须持退伍证原件及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持上述材料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再填写《彭山区公安分局辅警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五、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勤务辅警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20%;文职辅警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一)体能测试
1、所有报名的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上午9:30,地点:(另行通知)。
2、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项目为:(一)男子1000米;(二)立定跳远;(三)10米×4。
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文职辅警体能测试成绩达到标准的60%即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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