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广安市公安局枣山园区分局招聘临聘人员2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公安局枣山园区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特巡警岗位20名(仅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35周岁;
4.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查询),退伍士兵可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
5.身心健康、口齿清楚、形象气质佳。身高不得低于170厘米,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型端正,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明显身理缺陷及特征。
(二)禁止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目前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或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行辞职不满1年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全日制公安或司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体育特长生优先聘用。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桃源路万贯法国风情街综合楼312室(广安市公安局枣山园区分局政治处)。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2寸证件照2张(白色背景)。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综合测试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2、心理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笔试主要以公安业务知识(法律法规)为主,无指定用书,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相关体检标准执行。
(四)确定招聘对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招聘对象并进行政审考察;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相关待遇
(一)试用期2100元/月(含五险个人部分),试用期满考评合格后24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二)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缴。
(三)年终绩效奖按照园区临聘人员标准发放。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广安市公安局枣山园区分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监督电话: 0826-2330110(广安市公安局枣山园区分局监察室);咨询电话: 0826-2610013(广安市公安局枣山园区分局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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