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东城区管委会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6名交通管理岗位勤务辅警。交通勤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户籍所在地为许昌市辖区(含建安区、魏都区、示范区、开发区、东城区)范围内或本人在许昌市区内有固定住所、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
5、限男性(退役士兵优先录用),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在172cm以上;
7、必须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还持有摩托车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6名交通管理岗位勤务辅警。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 12月 28 日至12月 29日(星期四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7:00(中午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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