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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省考招警公安专业知识(四十八):溺水的处置注意事项

来源: 2019-05-20 12:57

 溺水的处置注意事项

(1)尽可能利用现场的救生器材合理施救。溺水者尚在水面的,迅速向其抛掷救生圈(衣)或将 竹竿、绳索递给溺水者;现场船只的,迅速利用船只实施救助。

(2)需要下水施救的,会水的公安民警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水情下水施救,并可以动员其他在 场有救援能力的群众下水施救;施救时,应从溺水者背后接近。不会水的公安民警,也要在水边开展力 所能及的救援活动。

(3)携带相应的救生设备,注意自身安全;无论是公安民警还是参与救援的群众,对不能下水的 水域,不要贸然下水;对可以下水的水域,也要掌握正确的施救方法,避免无谓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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