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宁波市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职工驾驶员公告(3人)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职工驾驶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余姚市户籍、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职高)及以上学历且已毕业取得学历证书的社会人员,并须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二)在余姚城区有固定住所,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持有机动车驾驶证A照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机动车驾驶证C照及以上满5年,驾驶技术娴熟,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聘用人员的性质及待遇
聘用人员的性质为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合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待遇按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职工工资待遇标准确定执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6日-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余姚市大黄桥南路418号)
办法:报名者持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以及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一式两份《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职工(驾驶员)报名表》(附后,请自行下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招聘人数不足3:1的,视情取消或核减招聘指标。
(二)考试(包括技能测试和面试)
技能测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组织报名者统一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和办法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9名(第9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9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及驾驶员专项体检录用标准和相关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聘用和公示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与原单位办理中止人事关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上述两种原因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表自行下载,可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提前或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二)驾照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1年9月1日。以2021年9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完全符合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防疫标准,凡不能出示健康码绿码,或绿码者有相关症状且无法在考试前排除疫情风险的,招聘单位有权拒绝其参加考试。同时,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如有疑问,可咨询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6277610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余姚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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