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昆明市卫生和计划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公告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直属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二〇一六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昆人社通〔2016〕54号)文件通知,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补充招聘25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教育部门认可学历的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毕业生(含就业期限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规定
根据《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云卫科教发〔2014〕16号),"2015年起,一类和二类地区范围内三级医疗机构(含民营)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本年度我系统招聘的符合以上要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或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详见《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直属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应聘人员进入考察和体检的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七、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八、聘用
(一)公示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十一、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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