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事业单位招聘紧缺岗位可放宽开考比例
为进一步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范聘用工作程序和做法,云南省委组织部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原《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其中,新的事业单位招聘办法将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自主权,同时对招聘紧缺岗位和乡(镇)事业单位和边境县等工作人员放宽开考比例。
35岁以下人员为主要招聘对象
根据《办法》显示,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同时,根据《办法》内容显示,未来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年龄上也有了一定要求。其中,新进人员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工勤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中级职称或拟任六级职员及其以上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因工作特殊需要,单位紧缺急需人才,经州(市)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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