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昆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招聘人员简章
昆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位于昆明盘龙区新迎小区新安巷2号,是由昆明市妇女联合会投资兴建的妇女儿童活动阵地、青少年校外素质教育基地,主管部门是昆明市妇女联合会,为市属事业单位,全国青少年宫理事单位,经费来源为部分财政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组成。"中心"按照《全国妇联章程》任务要求,紧紧围绕促进妇女事业发展需要,以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升妇女素质为主要目标,大力开展妇女素质教育和各类公益类职业技术技能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广大妇女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活动阵地及妇联组织对外交流、联系的平台;承接政府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职能的开展,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爱国主义、理想信念、和谐社会、家庭教育等思想品德教育和卫生心理健康知识教育活动,搭建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衔接的有效服务平台,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把妇女儿童的服务延伸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突出特色、多渠道、多层次的校外教育网络。积极开展青少年文化、艺术专业方面的培训,并在专业设置上多样化、趣味化,如艺术专业类开设美术、书法、钢琴、小提琴、电子琴、萨克斯、舞蹈、古筝、葫芦丝、巴乌等,文化类开设英语、写作、数学等,极大地丰富了广大少年儿童的业余生活;另一方面,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树立公益性和社会性形象,积极组队参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活动和比赛,多次赴省外、境外进行文化艺术交流,举办国际、国内文化交流活动,进行少儿文艺演出、家长讲座等。在校外教育和社会公益活动中多次受到省、市级的表彰。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考试)和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口头问答)的方式进行:
四、考察、体检
1.经公示无异议,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为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五、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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