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简章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二○一六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为财政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关系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规定,负责办理市级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负责指导全市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各街道、乡镇劳动人事争议协调机构工作;承担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考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织实施。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十一、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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