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招聘简章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昆明市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为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区域内司法戒毒机构、卫生自愿戒毒机构和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机构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和报告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和上报;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严重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调查和评价;开展食品安全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向上级报告辖区内食品安全信息。负责受市局委托的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技术、质量审评与组织实施认证。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注册、报批的初步技术审评工作,参与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质量体系考核的现场考核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药企业医药政策法规、科技、新药开发等方面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备注 |
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 |
四项监测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
药学类 |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应急监测,需长期值夜班。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4-2016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应聘人员进入考察与体检的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如果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十一、监督电话
附件:1.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2.昆明市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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