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文山州三支一扶招募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文山州2016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2016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公告》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州2016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4:30.
(二)资格复审地点: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2楼,文山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5-8号窗口。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州政府办公区),市区乘5路、8路、14路公交车至终点站下车即到。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五份(双面打印)、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五张、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有身份证的可以不要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所有支教岗位须带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面试
( 一)面试岗位及人数
根据笔试成绩,经资格复审合格,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募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比例低于1:2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一。
面试需要带的证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时间: 2016年6月18日上午8:00开始。考生于6月18日上午7:30到候考室集中抽签。开考后20分钟不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地点:文山州一中图书馆四、五楼,详见考场示意图。
(四)候考室安排。
1、第一候考室:社保、水务、农技、畜牧兽医、林业类考生;
2、第二候考室:支医类考生;
3、第三候考室:支教类考生。
(五)考场安排。
1、一考场:负责面试乡镇社保、水务类考生,共23人。
2、二考场:负责面试农技、畜牧兽医类考生,共26人。
3、三考场:负责面试林业类考生,共10人。
4、四考场:负责面试支医类的临床、中医类考生,共26人。
5、五考场:负责面试支医类的口腔、检验、影像、药剂、护理类考生及广南县所有临床类考生,共25人。
6、六考场:负责面试砚山县小学教师岗位考生,共21人。
7、七考场:负责面试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师岗位考生,共15人。
8、八考场:负责面试麻栗坡县乡镇小学教师岗位及地理教师岗位考生,共17人。
三、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测试。
四、面试方式。社保、水务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其余岗位采用问答、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五、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若考生的面试成绩达不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均视为该考生在该岗位的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募程序。
六、确定拟招募人员。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招募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招募岗位人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无法确定拟招募人选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人选的,须进行加试。
请各位考生注意:如果你所面试的岗位招募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1或1:1以下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即可进入体检;如果招募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大于1:1的,请该岗位的考生在面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等待,直至该岗位的所有考生面试结束,然后比对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州"三支一扶"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
由州"三支一扶"办公室对拟招募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岗位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州"三支一扶"办公室承担。
(一)体检时间:2016年6月19日上午8:00,由于体检人员多,请提前到达体检科等候。考生自行到体检科领表,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领表时报上自己的姓名,告知医生自己是州人才中心安排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地点:文山市人民医院健康体检科(门诊楼2楼)。地址:文山市凤凰路,市政府对面,市内乘5路、8路、12路公交车可达。
(三)注意事项:体检前一晚不能喝酒、不要熬夜,体检当天不要吃早点。
1、文山州2016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面试岗位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文山三支一扶面试岗位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告)。xls
2、考点示意图:
11.png
3、考场示意图:
2.jpg
4.面试人员纪律要求:
一、按时到达指定位置,不迟到,不早退,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得擅自行动。面试开始20分钟后,不到场者取消面试资格。对不按时参加面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要在候考室等候。通讯工具关闭后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方可取回,若发现有违规者,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期间要遵守纪律,不准在候考室内喧哗吵闹,不准抽烟。
四、进入考场不得报自己的姓名以及父母和亲友的姓名,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考官将酌情扣分。
五、面试时不能携带任何资料进入考场,包、手机等随身物品放在考场外的指定位置。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草稿纸。
六、面试结束后,应试者不得返回候考室,直接离开面试区域。
文山州"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6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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