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告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为直属昆明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昆明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市公积金中心下属1个分中心、16个管理部(其中县区管理部8个)。
二、定向招聘对象
此次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三、定向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资格条件 (专业目录参考《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岗位 代码招聘单位 (岗位)工作 地点招聘 人数学历/学位学科门类(专业)其他招聘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十一、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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