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德宏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6年德宏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及省州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文件精神,经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德宏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6年全州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8人,其中: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30人。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
(一)普通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五、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采用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点。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人数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并对其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依次按报考本岗位的成绩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跨年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hrs.y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可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
(一)报考普通岗位的考生,德宏州(德宏户籍或德宏生源地)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傣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加照顾分5分,计入总分(综合成绩)。
十、纪律要求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考生五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和德宏州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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