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云南普洱移民开发局遴选公告(第1号)
普洱市移民开发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根据《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24号),经普洱市移民开发局党组研究,普洱市公务员局批准,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简介
普洱市移民开发局为普洱市人民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县(区)人民政府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移民安置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移民安置任务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组织和配合有关单位对移民安置工程进行验收;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小型水库移民帮扶工作; 负责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成果审核审批工作;负责移民来信来访和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
二、公开遴选人数及职位
普洱市移民开发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3名,其中:水利水电移民安置管理职位2名、水利水电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职位1名。详见《普洱市移民开发局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公开遴选范围
普洱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五、公开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人选、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六、纪律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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