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保山腾冲市特岗教师招聘公告(95人)
腾冲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保障厅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云教人〔2012〕28号)和《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保政教发〔2016〕84号)文件精神,结合腾冲实际,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腾冲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由腾冲市实施招聘"特岗"教师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本市的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
腾冲市 "特岗"教师需求计划,经省"特岗计划"办公室审定批准,腾冲市设95个岗位,其中,招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岗位85个,招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岗位10个。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四、报名
1.实行网络报名,应聘毕业生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4月29日。
五、考核
采用笔试和面试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作为考核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所报考岗位和应聘学科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录取及选岗办法
(一)录取办法
八、聘用
考试、政审、体检合格者,报省特岗办批准予以聘用,聘用期间的待遇与人事部门招录的教师待遇同等。受聘人员须签订聘用合同,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三年考核均合格,且自愿留在腾冲学校继续从事农村教育工作的,根据工作需要报人事部门批准后直接纳入国家正式在编教师管理,其在特设岗位工作的年限连续计算工教龄。
九、正式聘用的"特岗"教师,三年内不得报考或招录为其它工作人员。
十、纪律要求
1.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按公告要求办理资格审查、报名、考试、体检及选岗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一、本公告由腾冲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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