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昆明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法警公告
陆良县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陆办字〔2014〕21号)和《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 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良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陆办字〔2014〕51号)规定,经陆良县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陆良县委编办等18家单位拟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程序
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在有编制、岗位空缺和进人计划的前提下进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申报遴选选调计划、发布遴选选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公务员)、体检和考察考核、拟遴选选调人员公示、审批和办理转任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发布遴选选调公告和计划
报考人员可登陆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ll)查询遴选选调公告和岗位计划。
三、公开遴选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遴选选调工作人员21名,其中:公务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详见《陆良县2016年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遴选选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品行,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五、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六、笔试
(一)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七、面试相关事项
笔试成绩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遴选选调人数,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规定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八、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
报考公务员遴选岗位的,须参加经历业绩评价。经历业绩评价满分100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经历业绩评价人员。
九、综合成绩计算
(一)遴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
十、体检和考察考核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考核人选。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考核。
十一、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拟遴选选调人员在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ll)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选调的,办理转任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转任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转任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转任调动。
十二、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遴选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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