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迪庆州高原病防治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迪庆州高原病防治中心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迪庆州高原病防治中心为州卫计委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迪庆香格里拉人民医院经济开发区分院、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卫生院牌子,受州卫计委、开发区管委会双重领导。高原病防治中心核定编制数为22名,现有人员12名,临聘12人。属原开发区卫生院连人带编划转到州高原病防治中心。州高原病防治中心承担全州干部职工医疗体检工作,开发区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及医疗保障工作;高原性心脑血管疾病康复治疗;老年性疾病和慢性病康复治疗;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干部职工体检和疗养;课题研究和教学培训等工作。中心总占地面积40亩,建筑面积为8471.3平方米。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应往届符合岗位条件的本科及本科以上或临床医学专科获得资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不含迪庆州内的在编医师)的中国国籍公民。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所需材料:报名需出具本人毕业证原件、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近期(6个月内)免冠1寸标准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2016年毕业的未获得相关毕业证件的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有效证明材料进行报名,经过各项考核合格的,在正式下文前必须提供相关毕业证件原件,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五、体检及招聘
笔试后根据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两次为限(体检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后的待遇及要求
1、中心与聘用人员签定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若违反国家法律、不遵守中心规章制度,存在医疗业务操作、处理能力弱,医德医风差等问题,中心报请州卫计委、人社部门备案后作辞退处理;
七、聘用纪律
迪庆州高原病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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