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德宏州梁河县县内选调专任教师公告
梁河县关于2016年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教育局修订教师调动有关规定的批复》(梁政复﹝2013﹞130号)文件精神,经梁河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下9所学校在教育系统内公开选调专任教师。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各设岗学校不得附加其它任何条件)
(一)选调对象
二、选调岗位情况表(设16个编,其中5个编用于解决2013年已公选人员,本次实际选调11个岗位)
选调单位 |
岗位 |
岗位数量 |
备注 |
遮岛小学 |
小学语文 |
2 |
2013年已公选1名 |
小学数学 |
1 |
2013年已公选 |
|
九保中学 |
初中语文 |
2 |
2013年已公选1名 |
河西光彩小学 |
小学数学 |
1 |
|
九保中心小学 |
小学语文 |
1 |
|
梁河一中 |
高中音乐 |
1 |
2013年已公选 |
高中美术 |
1 |
2013年已公选 |
|
县民族寄宿制学校 |
初中物理 |
1 |
|
初中生物 |
1 |
|
|
初中地理 |
1 |
|
|
县幼儿园 |
学前教育 |
1 |
|
信息技术 |
1 |
|
|
勐养中心学校 |
小学教学 |
1 |
乡内调剂使用 |
芒东中心学校 |
小学教学 |
1 |
乡内调剂使用 |
三、选调方式
以《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教育局修订教师调动有关规定的批复》(梁政复﹝2013﹞130号)文件为依据,县级组织学校采取笔试+说课+讲课+教龄+获奖情况=结果的计分方式,总分设为100分,根据所需人数,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选调,总分相同时首先满足笔试成绩高的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报县领导小组决定)。具体分值设定如下:1、笔试占总分值的60%。由县选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笔试内容为专业学科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其中专业学科知识占80%,教育学、心理学、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占20%);2、说课占总分值的10%,讲课占总分值的20%。由县选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说课与讲课内容,提前一天通知考生。);3、教龄占总分值的5%。教龄满6年的记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直到加满5分为止;4、获奖情况占总分值的5%。获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州教育局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一次记1分,加满5分为止,超过部分不再加分。
四、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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