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红河州蒙自市财政局选调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6年红河州蒙自市财政局选调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蒙自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蒙办发〔2010〕92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充实财政干部队伍。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范围
全州范围内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愿意放弃公务员身份也可参加选调)。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蒙自市票据管理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四、公开选调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五、公开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
六、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七、其他事项
(一)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蒙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蒙自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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