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红河个旧市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简章
2016年红河个旧市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简章
为加强个旧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缓解教师、医疗卫生、水利、林业等专业技术人才的紧缺问题,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红河州人社局《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经研究决定到省内外高等院校招聘紧缺人才69人,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个旧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于2008年成立(个办发〔2008〕16号),组成人员如下:(略)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全日制普通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二本以上校本部的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证书,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学历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个旧市2016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招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程序
(一)教师招聘时间、地点、方式及程序
五、专业素质考试题本的制作
1.考试试题的制作,从开始到考试结束,必须严格保密。
六、考官组成及评分
1.考官从考官库中选调,考官的选调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透露考官的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
七、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考核小组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八、成绩公示
经考试(考核)后,考生成绩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九、录用和管理办法
1.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审)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报红河州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十、纪律要求
1.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认真执行。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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