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红河州教育局直属职业院校紧缺人才招聘简章
2016年红河州教育局直属职业院校紧缺人才招聘简章
为适应我州职业教育发展需要,加强直属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红河州人社局《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红河州教育局直属4所职业院校2016年招聘紧缺人才15人,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组织领导
(略)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1、招聘对象: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招聘时间、方式及程序
招聘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月30日,具体到各院校招聘时间由各高院公布。
五、成绩公示
经考试(考核)后,考生成绩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六、录用和管理办法
1、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后,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审)工作由各学校和州教育局负责。
七、纪律
招聘引进紧缺人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简章由红河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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