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普洱市墨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2015年普洱市墨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根据《普洱市公安局、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安机关招聘文职人员的通知》(普公发[2014]90号)文件精神,结合墨江公安实际工作需求,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墨江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身份
招聘岗位为:墨江县公安局辅助管理类文职人员。招聘人员数额为30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
文职人员的招聘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五、考试
(一)笔试
六、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
七、递补、调剂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结束后,因不符合条件淘汰人员或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的职位,同一面试场次依考生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依次进行体检、政审环节。如同一面试场次没有递补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其他面试场次的调剂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墨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合同签订和待遇保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县公安局与文职人员签订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十、浪费招聘资源行为和自动放弃的处理
(一)参与笔试但未参加面试、参与面试但未参与后续体检和政审环节、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招聘资源的行为,将参照相关规定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墨江县公安局文职人员岗位。
十一、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参加墨江县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考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二、组织纪律
>>附件1-5.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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