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昭通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7人公告
2015年昭通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7人公告
根据《昭通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昭人社通〔2013〕168)和《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昭人社通〔20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昭通市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际,现将昭通市2015年下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更加注重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实行考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公开选调条件、对象、范围及选调岗位数
(一)选调条件。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四、考试办法及考试内容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参加公开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加权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笔试
(一)组织方式。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选调单位的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时间为11月17日,具体面试安排以各主管部门发布的面试通告为准。
七、组织考察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第1名综合成绩并列时全部并列人员进入考察对象,若第2名综合成绩并列时第1名和并列的第2名全部人员进入考察对象,若公开选调人数与笔试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达不到 1:2,则所有笔试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全部进入考察,若考察对象中出现考察不合格人员时,在同一职位中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若考察中有人放弃考察,则不再递补人员进入考察。
七、体检
考察合格拟选调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从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若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体检,则不再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参加选调人员自行承担。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调动和聘用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十、组织及纪律
>>附件1-7.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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