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怒江州公务员考试关于做好录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怒江州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怒江州2015年公务员招录笔试、面试、体检工作已完成,根据云南省2015年公务员招考公告要求,现就考察环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等额范围内且体检合格的人员。
二、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重点应放在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上,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三、考察方式
1、招录机关组织考察时应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前,招录机关应对考察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回避。
四、考察时限
各招录单位须在2015年9月5日前完成考察工作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反馈到州委组织部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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