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考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务员补录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退役军人事务部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我部2018年补充录用公务员职位报名情况,经国家公务员局批准,按报名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了参加面试的人员。各录用职位的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5月15日(周二)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 tyjrswb@126.com。
2、标题统一按“XXX确认参加退役军人事务部XX职位面试”。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一并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8年5月15日(周二)17:00前发送扫描件至tyjrswb@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5月15日(周二)17:00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tyjrswb@126.com接受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不作强制要求);
3、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需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7、其他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我部留存)。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8年5月18日上午9:00开始,请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楼4层429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6号金苑大厦B、C座。可乘地铁5号线在北苑北路站下,B2出口往北约800米。届时请留意现场指示牌。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2确定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届时将提前电话通知有关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体检于2018年5月25日(周五)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点50分在地铁5号线和平里北街站A1出口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10-87933812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原标题:退役军人事务部2018年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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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退役军人事务部补充录用公务员放弃公务员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退役军人事务部补充录用公务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退役军人事务部党务人事组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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