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考西宁海关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西宁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
前期,我单位已要求进入面试考生提供了以下材料复印件。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1),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7. 其他材料:
7.1 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7.2 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七寸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并在每张照片后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7.3 延缓派遣毕业生还应提交由学校或相关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延缓派遣证明。
7.4 报考职位相关材料,如发表的学术文章复印件等。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传真至0971-8866325或发送扫描件至xnhg_rj@customs.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到西宁海关办公楼5楼会议室(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19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19日14时。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18年3月20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30前报到完毕,没有按时报到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现场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3月21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30前在西宁海关门卫室门口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邮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招录海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关将随时更新、发布有关安排、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西宁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0971-8866359、8866370(电话)
0971-8866325(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原标题:西宁海关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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