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考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24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ahzdrsc@163.com,或传真到0551-62287028。
2. 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月24日17时前传真至0551-62287028或发送扫描件至ahzdrsc@163.com。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现场进行,请参加3月8日、3月9日、3月10日面试的考生分别在前一天,即3月7日、3月8日、3月9日的当天13时至18时携带如下材料到面试地点(合肥市华都宾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4),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5),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18年3月8日至3月10日间进行。
1、3月8日,报考400110112001 (安徽调查总队法规制度处副主任科员)、400110112002(合肥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1)、400110112003(合肥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2)、400110112004(芜湖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1)、400110112005(芜湖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2)、400110112006(蚌埠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1)、400110112007(蚌埠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2)、400110112008(淮南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1)、400110112009(淮南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2)、400110112010(马鞍山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400110112011(淮北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1)、400110112012(淮北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2)、400110112013(安庆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400110112014(黄山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400110112015(滁州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1)、400110112016(滁州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2)、400110112017(宿州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400110112018(六安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400110112019(亳州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400110112020(池州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1)、400110112021(池州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2)、400110112022(宣城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
3月9日,报考400110112023(肥西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24(巢湖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25(无为调查队科员1)、400110112026(无为调查队科员2)、400110112027(怀远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28(凤台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29(寿县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30(当涂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31(枞阳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32(宿松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33(桐城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34(歙县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35(祁门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52(青阳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53(繁昌调查队科员1)、400110112054(繁昌调查队科员2)、400110112055(萧县调查队科员1)、400110112056(萧县调查队科员2)、400110112057(东至调查队科员1)、400110112058(东至调查队科员2)、400110112059(广德调查队科员1)、400110112060(广德调查队科员2)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月10日,报考400110112036(全椒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37(定远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38(凤阳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39(临泉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40(太和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41(阜南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42(颍上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43(灵璧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44(泗县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45(舒城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46(金寨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47(涡阳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48(蒙城调查队科员)、400110112049(利辛调查队科员)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每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合肥市华都宾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158号(原安徽省人民政府对面)。火车站乘1路车、火车南站乘4路车和99路车、市内乘3路车和116路车,四牌楼站下。
合肥市华都宾馆电话:0551-62622988、 62621616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二)体检
体检于3月下旬进行,届时将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信畅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 0551-62872640(电话)
0551-62287028(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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