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评及体检通知
各有关考生:
现将2018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时间与地点
2018年7月13日上午5:30开始(每位考生参加测评具体时间见附表),在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体能测评。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3号。
(二)测评人员范围
报考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各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须加试体能测评职位并经面试后公示的考生(考生名单附后),必须参加由省司法厅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评,经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程序;无故未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体能测评的,务必于7月11日前联系省司法厅,并提交个人情况说明等材料)。体能测评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进行递补。
(三)测评项目和标准
(四)测评程序与步骤
1、考生报到。应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或笔试)准考证、1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请在照片背面粘贴双面胶)于7月13日在规定的测评时间(每位考生参加测评具体时间见附表)前到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体育馆报到,准备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确认。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与确认。
3、现场测评。工作人员引导考生到测评现场,对考生进行体能测评,考官当场记录考生测评成绩并作出评判。
(五)纪律要求
考生应尊重考官、文明礼貌;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在测评现场不准接、打电话,不准喧哗、打闹;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测评地点,测评结束后,考生应主动尽快退场。违反上述要求的,视情节予以批评、警告直至取消测评资格。
此外,考生请自备运动鞋,并在进入测评场地后及时换穿。
二、体检
应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参加体检。
(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参加人员
2018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体检定于2018年7月14日进行,应参加体检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6:00前在集合地点集合准备参加体检。集合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与西骑兵街交口处(中国建设银行旁)。
(二)体检项目与标准
报考省直监狱戒毒系统考生执行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所要求的项目与标准;报考省法律援助中心考生执行普通公务员体检所要求的项目与标准。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文件执行。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面试(或笔试)准考证、身份证、2寸免冠照片1张(请在照片背面粘贴双面胶)、碳素笔。体检费用:男生754.8元,女生764.8元(请准备零钱,该费用由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直接收取)。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查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体检组织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弃权。
6、听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否则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为便于招录部门与考生联系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事宜,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特别是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错误或已换号的,请尽快主动与省监狱局、省戒毒局或用人单位联系,更新联系方式。
省直监狱系统联系电话:0451-86337950;省直戒毒系统联系电话:0451-86134021;省司法厅招考咨询电话:0451-82297163、82297172。
原标题:2018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及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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