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鹤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拟面试考生资格确认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现就报考鹤岗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包括省直单位如地税、森工、农垦、监狱、社保等系统)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一)市、县(区)党群机关、法检司系统、市直机关部门代码职位。
(3191001-3191002,1191001-1191012,2192009-2192011,2193001-2193009,2194001-2194002,3192001-3192014)
确认时间:2018年5月28日, 8:30分至11:30分,1:30分至3:30分
确认地点:鹤岗市就业培训中心(南山区北红旗路71号,飞鹤大厦对面)
(二)县(区)、乡(镇)机关部门代码职位。(1192001-1192048,2192007-2192008)
确认时间:2018年5月29日, 8:30分至11:30分,1:30分至3:30分
确认地点:鹤岗市就业培训中心(南山区北红旗路71号,飞鹤大厦对面)
(三)公安系统部门代码职位。(2192001-2192006,2172002)
确认时间:2018年5月30日, 8:30分至11:30分,1:30分至3:30分
确认地点:鹤岗市就业培训中心(南山区北红旗路71号,飞鹤大厦对面)
二、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一)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参加面试人员需达到本次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标准(以折合前分数为标准)。如专业科目成绩为零分,则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三、所需携带的材料
(一)笔试准考证(丢失可网上再次打印)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与网上报名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及报考职位其它要求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如果学历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需要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党校学历如果在学信网上查不到,又无法进行学历认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且该证明必须有省级党校签章。
(五)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2);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证书,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或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六)以高中(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局出具的学历证明及毕业证原件、学籍档案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盖章);
(七)报考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要出具省级相关部门认定的证明手续(详见《关于2018年度全省公务员招考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八)有户籍要求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九)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样式见附件3)。
(十)要求党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党员证明;
(十一)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须提供《兵役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特殊情况下,也可提供由县级兵役机关出具的兵役登记证明);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男性考生,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只有高中、技校、中专学历的男性考生,必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以上条件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
符合条件的男性考生到户籍所在地人武部进行登记,由人武部指导考生在网上填写信息,填写之后人武部现场确认,一般当天可发放《兵役登记证》;考生如不方便到户籍所在地,也可以由本人登陆全国征兵网自行填写信息,然后委托家人到人武部确认,并领取登记证。(可参考《黑龙江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政策解答》第12、13页或电话当地兵役机关咨询)
(十二)用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需出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可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申请认证),或出具由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科技发展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102号省教育培训中心504房间)开具的学位认证证明;
(十三)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十四)国外学历要求出具学位和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十五)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十六)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2018年度鹤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和承诺书(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在一页纸上)认真阅读填写后签字与其他材料一起上交,报考公安岗位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需上报两份《2018年度鹤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
四、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如无特殊原因,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确认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特别提醒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
(二)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材料(见附件4)。
(四)各部门联系电话:
中共鹤岗市委组织部: 0468-3350059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68-3222806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 : 0468-3389808
鹤岗市人民法院: 0468-3358185
原标题:鹤岗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考生资格确认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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