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 “减负”需提升整个社会的“教育素养”
[影响]
近年来教育领域出现的一个新问题,就是教育培训机构野蛮生长。教育培训机构与择校需求相连,实施超越课程标准的“提前教育”,极大地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强化了应试教育,加剧了教育不公。一些培训机构相继成为上市公司,为资本所驱动,一些出格的逐利行为不仅违反教育规律,也有违公序良俗。
[原因]
首先,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教育资源仍然供不应求是重要原因,校际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还不够均衡,父母让孩子“上好学”的强烈愿望与教育发展“不平衡”、“好学校”供给“不充分”的矛盾,使受教育的美好愿望,异化为了“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的教育焦虑,纷纷将孩子送到县城、大城市的学校中去,导致了大班额的发生。同时,社会上的用人观和分配制度不合理也是重要原因。单位招聘有学历门槛,很多单位在招聘时明确要求博士生、硕士生,甚至限定学校的排名和档次;不同学历、不同背景的收入差距过大,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父母们的教育焦虑。
从社会层面来看,公众教育素养的相对缺乏也是重要原因。什么是好的教育?是为了考取一个好的分数,上一所好的学校,还是为了让人的发展更完善、更幸福,更好地成为他自己?当这些问题没有看清楚、想明白的时候,教育的过程就容易被异化,异化为流水线式的工业化生产,异化为用“邻居家”的孩子来评价自己的孩子的盲从。因此,提升整个社会,尤其是父母的“教育素养”,是当下最迫切的工作之一。
当然,学校评价缺乏科学有效的标准,很多学校依然将关注点放在分数上、作业上、搞训练上,校外的培训和补习机构又没有摆正自身定位,未能做到和学校差异化发展,未能充分发挥素质教育和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的需要。这都是导致学生负担过重的重要原因。
[参考对策]
第一,教育培训机构已成为教育生态的组成部分。其健康发展,需要强有力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也需要内涵建设,通过行业自律,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和不作恶的道德底线,并向社会公开承诺。面对新的教育形势,教育培训机构既要做到合法合规,规范发展;而且应当审时度势,回应正在兴起的素质教育、创新教育需求,建立转型发展的新思路,为教育提供正能量。
第二,需要像精准扶贫那样,确定责任人,限时、定点地尽快消除大城市中依然存在的薄弱校。另外,在各地成为择校热点的所谓“名牌学校”,它们往往是地方政府采取特殊政策“打造”出来的。一些地方至今仍在花费巨资建高标准的“未来学校”,解决了原有的学校差距,又在制造新的学校差距。总体而言,目前的学校差距主要体现在师资水平上。这需要地方政府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不是打造少数“超级中学”、名牌学校,而是通过均衡教师资源配置来缩小学校差距。同时,需要坚决落实关于示范性高中指标下放比例达到50%的要求,这是缓解小升初竞争釜底抽薪式的有效措施。
第三,还需要积极回应家长需求,解决一些具体问题。例如提供下午三点半以后的课后服务,灵活安排接送学生的时间。这能够有效地降低家长参与培训机构的需求。因此,需要给学校一定自主权,用多种方式满足家长实际需求;同时要解放思想,打破在经费使用上的清规戒律,激励学校把好事做好。
第四,,还需要规范民办学校的行为。在上海、杭州、成都、广州等城市,择校已经变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生源竞争。由于民办学校拥有招生优先权,使得部分公办学校逐渐呈颓势,趋于平庸化。这违背了发展民办教育是为了增加教育的丰富性和多样性的初衷。因此,需要重新审视和处理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关系,保障基础教育的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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