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吉林公务员考试面试模拟题:男子公交车上殴打小孩
热点背景】
针对网上热传的“小男孩公交车上被男子过肩摔后狂踩头部三脚”的视频,四川省遂宁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官方微博@遂宁经开公安 通报称,郭某天(男,21岁,遂宁蓬溪县人)因郭某恒(男,7岁,遂宁船山区人)在车上踢到了他,遂对其进行殴打。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视频显示,小男孩在公交车上,用脚踢了三下坐在对面的一位“戴眼镜,穿牛仔上衣”的男子,男子突然站起,将小男孩过肩摔,重摔在地,并紧接着用脚在小孩的头部狂踩三下。旁边的乘客站起来制止。视频中,小男孩当场瘫软,两次试图站立,均倒下。
经查,郭某天(男,21岁,遂宁蓬溪县人)因郭某恒(男,7岁,遂宁船山区人)在车上踢到了他,遂对其进行殴打。现郭某恒正在医院治疗。
【模拟命题】
根据以上材料,请谈谈你的看法。
【中参考答案】
从孩子踢到该男子暴打反映的是反社会人格的成人和缺乏教养的小孩,都是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孩子需要家长教育,男子需要社会矫正。
从材料的描述,孩子没有完全行为能力,踢了该男子是属于淘气,但该男子直接暴摔加踩头,引起这场“恶性伤人事件”,即就是面对熊孩子,这种方式都是必须予以坚决反对的。从这起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第一,淘气的孩子不加约束会影响公共秩序环境。第二,孩子的身子骨弱小,正在成长,该男子如此力度极有可能导致生命安全威胁。第二,孩子幼小的心灵可能会受到重创,导致以后无法自信或友善地面对陌生人。第三,该男子没有沟通、劝告等,这种低阶形式的情绪释放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人性阴暗的一面是否都会在某一刻暴发成了交友、恋爱、婚姻等的担忧。
当孩子被打后是旁边的乘客站起来制止的,这充分说明孩子监护人不在身边,其父母也有责任,缺乏对孩子的监管保护和良好的教育引导。而该男子主动把矛盾升级为暴力冲突,一是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不高,二是缺乏法律意识,三是情绪状态不稳定,缺乏自我调节。
因此,就该事件及背后问题的解决,建议如下:第一,对孩子及时治疗,保证生命安全。第二,家长应多陪伴孩子,一是不能让孩子单独外出,二是多教育引导,不要过分宠爱,尤其是公共环境下的可为和不可为。第三,公安部门依法作出裁决的同时对该男子教育引导,让其从根本上认识到错误。第四,社会各媒体需加强宣传,包括孩子的教育方式、公共意识、法律法规等。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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