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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公安严厉打击色狼行 为

来源: 2018-11-24 13:21

 【热点案例】

案例一:严厉打击色狼行为

就在前几天,深圳地铁单日最高客流已超600万,拥挤的程度又加深了!这同时意味着在早晚高峰时段,总有那么一些人利用车厢内拥挤,施猥亵、偷拍等违法犯罪行为!为了广大乘客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了深圳文明城市的良好形象,也为了捍卫小姐姐们穿裙子的权利,今年初深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组建了地铁便衣队,在地铁站里,地铁执勤民警武装巡逻,便衣民警便衣巡控,并于近期开展打击地铁猥亵的专项行动。先让我们看看最近专项打击的成果:通过一系列举措,自6月22日行动至今,公交分局共在地铁内抓获实施猥亵、偷拍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犯罪嫌疑人29人,其中便衣民警当场抓获20名,群众现场扭送4名,通过情报研判精确制导抓获5名。深圳公安的宣传口号是:“天底下好看的小裙子你尽管去穿,色狼我们来抓。”在这个夏天暖了天下小姐姐们的心。

案例二:民警当场抓获“色狼”,受害人反映却出乎意料

7月31日,《环球时报》记者跟随四惠派出所民警一起,亲身体验了一场斗智斗勇的“猎狼行动”。37度的高温下,民警们挤着地铁来回走了两趟,所有人的衣服都已湿透。好在,辛苦没有白费,确认了犯罪嫌疑人,但当民警提出希望受害人能够对其进行指证时,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民警首先向遭受猥亵的女士亮明身份,问道:“您刚才有没有觉察到有人摸您?”该女子却连连摇手,不愿回话,并躲到一边去。由于受害人没有指认,民警只能眼睁睁看着“色狼”四处观望后刷卡出站。对受侵害人不愿指认的情况,他们并不是第一次遇到,据介绍,很多女孩由于不好意思、担心报复或抱着“忍忍就过去了”的心理拒绝警方的帮助,这几乎是每次行动最大的难点。

【案例分析】

拥挤的地铁车厢里突然伸出的“咸猪手”是否曾是你的噩梦?可能对于很多女性,答案是肯定的。那到底是什么原因致使“色狼”这样不文明的情况在今天在这样阳光灿烂的社会频发?“色狼”行为侵犯着谁的权益,那么谁又该为此负责?这些依旧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一、“色狼”行为是精神文明缺失的表现。色狼行为无疑是非常低俗的行为,而“色狼”群体的行为有并非个例,甚至他们会有专门的QQ群,以便他们分享成果或者进行技术交流,究其根本原因,在于他们自身在思想意识层面就喜欢这些低诉的产品,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我国当前文化产业的建设中,缺少让人们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精神文明建设仍然存在着很大的缺失和不足。

二、“色狼”行为频发,或是犯罪成本太低惹的祸。色狼行为屡禁不止,一定程度上而言,或是因为违法成本实在太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项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针对偷拍盛行的情况,香港立法会已经开始讨论将偷拍、散布他人隐私列入刑事犯罪。但内地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偷拍导致他人隐私权受到侵犯的,最重的处罚是治安拘留。我国刑法目前还没有将严重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直接规定为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目前还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三、打击“色狼”不能只是依靠“警察救美”。针对“色狼”现象,我们身边的警察叔叔在行动。他们积极开展了打“狼”行动。但问题是,面对如此众多的“色狼”,面对面广量大的人流,我们的便衣警察即使是热血情怀,即使是开足马力,也还是显得力不从心。更何况还存在,因为顾及面子而不愿指证“色狼”而让犯罪嫌疑人逃之夭夭的情况。“色狼”是社会的公害,只是依靠“警察救美”显得力量薄弱,应该发动人人都参与其中。

面对“色狼”曝光出的种种问题,应如捍卫“舌尖上的安全”一般,多角度出发,既做好文化产业发展,也要严格立法、执法,号召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其中,让“色狼”行为没有生存之地,更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二、加强法制建设和执法力度,让“色狼”行为永不再犯。我国应该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之上,完善相关法律,提升违法犯罪的成本。刑法应该将严重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直接规定为犯罪,对存在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让心存侥幸的“色狼们”心存顾忌。不去轻易尝试。

三、号召人人参与打击,让“色狼”行为无处遁形。我们首先首先倡导“英雄救美”。在警察叔叔努力打击色狼的同时,要想办法激发人们“英雄救美”的热情,只要人们都能路见不平一声吼,就能吓破色狼的胆子。其次,需要不再“忍气吞声”。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相比,导致“地铁色狼”色胆包天的,还有女性的忍气吞声。有的女性在遇到色狼咸猪手的时候,不是据理力争较真,而是无奈“换一个地方”。还有的女性害怕被色狼侵袭的事情被别人知道,不愿意声张出去。但是我们真正需要做的是要勇敢发声,要相信,正是由于你的主动指证,明天就会少一个被侵犯的女孩。主动发声刻不容缓。所以说除“狼”行动我们一个都不能少

【真题回顾】

1、2017年江苏省考的“网红”现象引热议题目相关于文化建设相关主题。“网红”通过网络传递价值观和生活态度来影响“粉丝”。有人认为这是“时尚文化”,会自然沉淀或消亡。而“网红”作为文化现象,利弊有待全面观察、辩证看待。但当前“网红”现象亟需正确的价值引导和法律整治对此,需要加强教育,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市场监管,提高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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