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甘肃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多措并举 共建政商新关系
随着我国经济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变化,政商关系也成为商业发展中的一大焦点。“政”是有国家公权力的官员;“商”是指企业家,或者可以直接称为民营企业家。在“两会”伊始,总书记提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不仅丰富了政商关系的内涵,为如何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指明了方向,明确地划出了官商交往的界限、定下了官商交往的标准,指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必须以法治为先导。法治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有了安全、公平、稳定的法治环境,政商交往就有了前提、有了底线、有了原则。要坚持法治至上,党政部门、各级干部的行为都应由法律来明确边界、划出底线,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都应在法治框架下来明确和实施。作为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勤政廉洁,把崇法守法作为从政为官之本,做到不搞以权谋私、利益输送那一套。作为企业家,要洁身自好、坚守正道,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基,旁门左道不钻,歪门邪道不走,送礼行贿不干,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实质上就是一种渎职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起码的行政问责和和相应的法律制裁。同时,对于通过钱财、美色等非法手段贿赂和腐蚀政府官员,获取项目或资金审批的企业人士,也必须给予有力的法律制裁。这种打击必须是双向的,坚决有力的。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要以监督为保障。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具有天然的膨胀性,缺乏足够的约束,就容易越界错位;缺少有效的监督,就容易滋生腐败。“行端好比松傲雪,贪念犹似蚁决堤”。领导干部要把“监督就是支持、就是爱护、就是帮助”作为人生信条,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闻过则喜、闻过则改,把监督作为纠正缺点的关键方法,把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与企业家交往,要多敲“枕边钟”,常吹“廉政风”,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交往有度、亲而不粘,自觉在“阳光”下用权,在“探照灯”下工作和生活,筑牢遵纪守法的防线,确保权力行使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要以制度为根本。维持政商关系稳定,制度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方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既要靠思想教育,又要靠制度保障,二者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无论是打破官商“勾肩搭背”、乱作为,还是防止官商“背对着背”、不作为,都需要扎紧制度篱笆,守住用权底线。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用制度来消除“没有原则的政治”和“没有道德的商业”,为政商交往提供可操作、规范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制度体系,让政企回归权力和商业的本真,使政商各安其位、各负其责、各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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