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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名单公布

来源: 2017-06-04 10:51

立正网提醒考生朋友注意: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录用职位名称、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所在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立正网提醒考生朋友注意紧密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名单公示。

 
  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分别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的主管部门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的主管部门是省级党委组织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者经其授权的设区的市级党委组织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公开是指各类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特殊职位除外;平等是指公民报考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平等;竞争择优是指通过有效竞争的方式对考生的政治、业务素质进行考察,最终选择其中的优秀人员。
 
  公务员考试录用包括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审批或备案几个环节。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环节进行调整。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对于特殊职位,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在一定范围内,直接通过组织推荐、严格考察的方式确定考试人选,然后采取有限竞争的方式择优确定录用人选。
 
  办理录用备案(审批)后,考生应按照招录机关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考生在录用备案(审批)后,一般不得申请取消录用。如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报到的,需向招录机关(单位)说明情况,并书面提出取消录用的申请。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的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拟录用人员公示的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最后,立正网提醒考生朋友一旦遇到考试录用相关问题,一定要拨打报考热线或者到本站报考咨询栏目提问请求公务员考试网的老师们为考生提供指导,以免误了您的公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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