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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黑龙江公务员面试考情 分析

来源: 2019-01-12 12:33

 一、面试政策介绍

(一)面试形式

从近几年黑龙江省公务员面试考试的情况来看,黑龙江省公务员面试通常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但在2016年的面试中,有四个岗位(省公安2002001—01、2002001—03;省财政厅3002001—01、3002001—02)的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进行。这是黑龙江省公务员面试中首次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形式,这就提醒考生,在备考黑龙江省公务员面试时,要对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两种面试形式进行全面学习,以应对面试考试中不断出现的新变化。

(二)面试时间及题量

虽然黑龙江省公务员招录实行省直和市(地)直属机关、公检法系统及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乡(镇)机关分别招录的形式,但面试时间统一,面试试题全省统一命制。

2017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面试于2017年6月24日、6月25日和7月2日举行,每日早8:30全省统一时间开始面试

从近年黑龙江省公务员结构化面试考试情况来看,面试试题基本保持在3道,偶有出现追问情况;面试时长一般为15分钟,对每道题的思考和答题时间无要求,每题不单独计时(考官读题时间含在15分钟内),考试结束还有3分钟或1分钟会有计时员举牌提醒。考场有笔纸无题本,考官有7~9人,面试采用“考官读题,考生听题作答”的方式,思考一道,回答一道。在下一位考生答完后出分。

(三)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原则上按照进入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数与各招录机关申报的计划录用人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需缩减或合并招录计划。缩减或合并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并在网上统一公示。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笔试单科成绩为零分或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对捆绑类职位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报考捆绑类职位并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需进行二次报名,以确定具体报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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