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务员考试《申 论》真题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的作文考试不同,是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与表达能力并重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4.答题时请认准题号,避免答错位置影响考试成绩。
5.作答时必须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二、给定资料
1. 在2005年9月召开的全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提出,要努力在实践中培育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的“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公务员精神。
2. 公务员精神是公务员的政治素养、思想作风、道德情操、工作态度、精神风貌的综合反映和集中体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公务员队伍一贯的严格要求,既是对长期以来广大公务员崇高精神和优秀品德的创新概括,又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公务员新的要求;既继承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又吸收了当代政治文明先进思想成果;既是公务员应该具有的职业道德,又是平时工作中必须遵从的基本准则。
3. “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是公务员思想政治建设的根本。这就是要时时处处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大于一切、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上,坚持以自己的全部工作为党分忧、为国建功、为民造福。“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是公务员作风建设的关键,就是要以对党和国家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适应本职工作需要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树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是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重点,就是要坚持解放思想、事实求是、与时俱进,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少说空话,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通过实实在在的努力,促进发展,造福群众。“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是公务员做好工作的保障。就是要增强全局观念,坚持以大局为重,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努力营造心齐气顺、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氛围,加强团结、大力协同、做好工作。
4. 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逐步完善,公务员精神的培育日益受到重视,并逐渐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来进行建设。2002年国家人事部颁布了《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对公务员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作了明确规定,其主要内容有:一是政治坚定;二是忠于国家;三是勤政为民;四是依法行政;五是务实创新;六是清正廉洁;七是团结协作;八是品行端正。
5. 公务员精神是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核心,新形势下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意义重大。国家人事部副部长尹蔚民在2006年上海召开的公务员精神研讨会上指出: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政绩观,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本质要求,是在公务员队伍中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措施和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而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掌握与所从事的业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促进发展、推动改革、维护稳定的本领;有利于广大公务员不断提高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水平,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从而促进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
随着现代社会发展,分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高,各专业之间的协作要求也越高,团结协作逐渐成为公务员的一种能力要求。
6. 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从立法的角度对公务员精神不仅进行了详细阐述,而且还把它落实为具体的法律规定。公务员法第十二条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九项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法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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