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夏银川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初审公告
为顺利完成2017年银川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任务,服务好考生,根据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初审时间
5月31日--6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初审地点
银川市行政中心3楼东楼与主楼过道内。
三、资格初审范围
报考2017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中027001--027129职位,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的:
(一)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招考人数2人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的初审人员,招考人数3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的初审人员;
(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初审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银川市人社局在6月2日前收齐报名资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进行现场初审。
(二)证件材料收齐后,由银川市人社局在指定时间统一送达资格复审小组集中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审核。
(三)提交资格初审材料的考生请于6月12日至6月16日至银川市人社局公务员处自行领取所提交材料原件,因未能及时领取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有关要求
(一)须由本人携带初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亲自办理资格初审,如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的,可填写全权委托书(签字并加按右手食指手印),将所需材料一并交由委托人,由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办理。
(二)初审材料请认真按照《2017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中规定的要求准备。
(三)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按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公告公布的资格初审内容准备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因证件(证明)不齐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报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取消面试资格。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银川市人社局将及时通知考生。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银川市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诉。
(四)考生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应经常登陆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及时查看相关考试公告。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应积极主动与银川市人社局联系确认资格复审有关事宜。自愿放弃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及时向银川市人社局递交书面放弃声明。凡未在规定时间向银川市人社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2017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原标题:2017年银川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初审公告
联系电话:0951-6888895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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