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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佳木斯市桦南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 2017-08-18 14:20

 桦南县2017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用人的需要,更好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规定,针对前期现场招聘报名人数不足的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结合前期现场报名情况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17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2016届未就业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
 
  2、贯彻国家的大政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单位的工作计划,履行聘约,完成岗位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4、年龄:本科生26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桦南县人社局、编办、公证处、纪检委、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全权负责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已经在前期现场招聘时报名的不用重复报名。
 
  报名时间:8月2日-8月4日
 
  报名地点:桦南县人社局407室。
 
  联系人:许铭峰       联系电话:6221531
 
  2、资格审查
 
  (1)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2017届毕业生需要盖好学校和院系公章的三方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1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4张、签订《诚信承诺书》及《报名表》。报名者携带相关材料及表格进行资格审查,纪检人员复查。2016届毕业生需要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等材料。1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4张、签订《诚信承诺书》及《报名表》。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如果达不到3:1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市人社局同意后,通知报考人并由人社局向社会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面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测试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职业素质和工作技能,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权重为总成绩的6:4,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面试分值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待公示无疑义后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综合分数(包括笔试、面试)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1:1比例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组织进行。若综合分数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交体检医院。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若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核
 
  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出具考核报告。
 
  (五)录用及公示
 
  县人社局对拟录取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社局发放《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待遇
 
  对录用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月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予以正式录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履行相关手续。最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5年内调转的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四、招聘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及招聘方案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纠正,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专业部门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国宏利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庞玉萍    县编委办主任
 
  蒋百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玉杰    县财政局局长
 
  李洪林    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监督举报电话:0454-6222668
 
  此次招聘由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全权负责笔试、面试等工作
 
 
  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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