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开考录公务员(人 民警察)政审通知
一、政审考察对象
政审考察对象为青海省2013年新增政法专项编制公开考录公务员报考海东市、县(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森林公安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包括青海省2013年基层政法干警定向招录培养人员)。
二、政审考察单位
凡体检合格的考生,报考各县(区)公安民警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所报职位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安局参加政审考察;报考海东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职位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分别到到海东市公安局政治部和海东市林业局参加政审考察。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职位的人员须填写《省级统一招考人民警察政审表》、《国家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具体要求请与海东市公安局政治部联系,电话0972-8683052);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2、所有进入政审考察人员须提供本人学籍档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有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人事档案。请进入政审考察人员确定本人的学籍档案存放单位,并到所报考职位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调档函并调取档案交政审考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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