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 含森林公安)机关新增政法 专项编制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特警)体能素质测评的公告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报考2013年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新增政法专项编制人民警察(特警)职位,进入资格审查且审查合格考生均要参加体能素质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为2013年11月5日、6日、7日共三天(具体时间按附表),地点在青海警官职业学院上校区(西宁市城中区建新巷22号,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布的体能测评项目进行测评。鉴于我省属高海拔地区,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并报有关领导同意,将体能测评1000米长跑标准放宽至≤4′50″,800长跑标准放宽至≤4′45″,其他体能测评标准不变。
四、递补原则
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该职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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