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红色旅游”要警惕公款消 费
[表明观点]
“红色旅游”是弘扬革命传统、宣传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载体。对党员干部进行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在红色旅游地重温党的光辉历程、传承党的优良传统,是十分必要的。但是也不要忘记,红色旅游不应用公款进行“埋单”,不能把红色旅游变成游山玩水的由头,更不能用公款搞形式主义。为此我们在接受红色教育的同时,更应该按照革命前辈的精神与标准做人做事,更应该追求无私奉献的精神,更要坚持勤俭节约的传统,更应该远离公款旅游的陷阱。
[观点分析]
红色旅游与其他旅游产品一个最大的不同在于,它绝不仅仅是一个旅游产品,更是一项文化工程。随着时代的发展,红色旅游的内涵更加丰富,不仅包含体现中国人民反抗外来侵略的历史文化遗存,也注重对中国人民艰苦奋斗、改革开放的时代精神的体现。可以说,红色旅游地是中国人的精神高地,承载着塑造社会价值观的重大使命。
而借红色教育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变成豪华游、休闲游,四处游山玩水、吃喝玩乐,使红色教育变形走样。这不仅失去了红色教育、红色旅游的教育意义,还助长了公款旅游吃喝的不良风气,浪费了国家资产,这种歪风当刹。中央三令五申各级不准公款旅游,对一些单位和个人借“红色旅游”之机公费旅游,如果不加制止,公款旅游会重新抬头,不仅浪费国家财力,还会败坏党风政风。
[参考对策]
“红色之旅”是一个学习历史、陶冶情操、提高自身修养的过程,这趟精神之旅就理应成为名副其实的“自助游”,让“红色旅游”的步履走得坦坦荡荡。应当明确,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得以红色教育为名变相组织公款旅游,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借会议便利组织公费旅游及高消费娱乐活动。各级党组织当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可行的措施,防止这类问题的发生。要严管、严查各单位部门的财务支出,强化监督、封堵漏洞,坚决制止公款旅游、公款消费等行为。对于借红色教育之名变相公款旅游的,视情节轻重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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