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随意起“绰号”也属校 园欺凌
【热点背景】
2018年11月12日,广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联合出台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其中明确,起侮辱性绰号属于欺凌,上传被欺凌者受欺凌图像,属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2018年11月21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自22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规范校园欺凌预防和治理的地方性法规。《规定》从主观上的蓄意或者恶意、行为造成的后果等方面,对校园欺凌作出界定,使校园欺凌与一般性打闹嬉戏区别开来,是以法治方式解决校园欺凌问题的重要法治保障。
【预测题目】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联合出台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其中明确,起侮辱性绰号属于欺凌,上传被欺凌者受欺凌图像,属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对此,你怎么看?
【解读】
近年来,校园欺凌案件频发,并且年龄越趋年轻化,受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相关未成年施暴者,一直难以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校园欺凌成为国民社会中的一个痛点、难点。广东、吉林、河南、浙江、陕西、青海、安徽、辽宁等多省市出台文件,既是对校园欺凌进行治理,体现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关爱,也是响应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
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界定清楚了校园欺凌与一般打闹的界限,为校园欺凌的治理提供法律依据,其积极意义是深远的。首先,有利于让未成年学生正确理解校园欺凌与嬉戏打闹的区别,养成正确的价值观,形成健全的人格;其次,有利于建立和谐、融洽、友爱、共助的校园风气;再次,有利于切实保障被欺凌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最后,有利于彰显法律的权威,践行依法治国。
但是,在这一政策落实过程中,也可能会有部分家长护子心切,隐瞒甚至忽视校园欺凌这一行为,导致文件规定无法落实到地;另外,施暴者家庭和被欺凌家庭对欺凌的错误认识,甚至是不以为然,也会导致规定形同虚设。当然,作为校园欺凌案件频发的主体场所——学校,任课老师和校方的态度对于校园欺凌的治理至关重要,如果任课老师甚至校方包庇、隐瞒的话,必定会助长欺凌者嚣张气焰,致使校园欺凌愈演愈烈。
为了切实保障这一规定落实到底,笔者认为必须多方发力、多措并举,并且校园欺凌这一问题的解决绝非一日之功,应保持足够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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